金刚玻璃二股东罗伟广2亿股票司法冻结信批延期

摘要
2018年3月8日至4月10日期间,金刚玻璃持股5%以上的股东罗伟广持有的约2.13亿股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占公司总股本的9.86%,罗伟广直到2018年5月11日才通过金刚玻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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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6日,广东金刚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到深交所监管函。

  2018年3月8日至4月10日期间,金刚玻璃持股5%以上的股东罗伟广持有的约2.13亿股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占公司总股本的9.86%,罗伟广直到2018年5月11日才通过金刚玻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18年4月26日,金刚玻璃披露《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但未披露前述股份冻结情况,金刚玻璃直到2018年5月21日才披露更正公告。

  深交所指出,金刚玻璃上述行为违反了《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4月修订)》和《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4条、第2.1条的规定,要求金刚玻璃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关键词阅读:金刚玻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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