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昌驱动:收到软件产品增值税退税26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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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融界网站讯 捷昌驱动11月27日晚间公告称,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的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含嵌入式软件),按17%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近期,公司收到2018年4月、5月软件产品增值税退税款合计2,671,143.30元。

关键词阅读:捷昌驱动

责任编辑:郭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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