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鑫集成信批违规:涉5500万财政扶持 2倍于净利

摘要
协鑫集成与兰溪金瑞在2017年度发生关联交易3646.09万元,占协鑫集成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达0.87%,协鑫集成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2018年4月28日才对上述事项进行了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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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600万关联交易、5500万财政扶持,协鑫集成因多项信批违规收到深交所监管函。

  2016年3月31日,协鑫集成控股子公司江苏佳讯太阳能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协鑫能源工程有限公司”)与兰溪金瑞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签署了《EPC总承包合同》。

  签署日,兰溪金瑞与协鑫集成不存在关联关系,该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

  2017年11月24日,兰溪金瑞股东发生变更,协鑫集成关联方南京协鑫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成为兰溪金瑞的唯一股东,兰溪金瑞成为协鑫集成的关联方。

  协鑫集成与兰溪金瑞在2017年度发生关联交易3646.09万元,占协鑫集成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达0.87%,协鑫集成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2018年4月28日才对上述事项进行了披露。

  此外,2017年12月3日,协鑫集成收到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人民政府《关于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扶持资金的批复》,同意给予协鑫集成2017年度财政扶持资金人民币5500万元,占协鑫集成2017年经审计净利润2385万元的230.61%,协鑫集成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2018年4月28日才对上述事项进行了披露

  深交所指出,协鑫集成上述行为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4条、第2.1条、第2.7条、第10.2.4条、第10.2.11条及第11.11.52 条的规定,要求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关键词阅读:协鑫集成 深交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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