朴和恒丰锁定期用全新好股票融资融券遭平仓

摘要
深交所要求全新好结合朴和恒丰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所持有全新好股票处于锁定期时,将其用于融资融券业务的合规性,是否已充分、及时、完整地履行了《增持协议》项下其应履行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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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收到深交所关注函。

  2017年3月14日,全新好披露《关于拟与专业机构合作成立并购基金的公告》显示,全新好与西藏厚元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合作,共同组建成立并购基金宁波梅山保税区佳杉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月12日,全新好增资并引进北京泓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共同成为佳杉资产劣后级有限合伙人。

  4月25日,佳杉资产与北京朴和恒丰投资有限公司等5名股东达成股权转让意向,拟以现金形式收购上述5名股东所持明亚保险经纪有限公司66.7%股权。

  为保障全新好业绩,全新好与朴和恒丰以及并购基金共同签署《增持协议》,约定在朴和恒丰收到并购基金目标股权转让价款后3个月内将不低于3亿元的目标股权转让价款(扣税后)通过直接增持或设立信托计划、资管计划等方式,用于定向二级市场增持全新好股票,且自其增持完成之日起算,增持股票的锁定期不低于12 个月。

  2018年3月28日,全新好披露《关于股东增持公司股票的进展公告》显示,根据《增持协议》,朴和恒丰及其一致行动人已通过二级市场合计增持全新好股票1852万余股,占公司总股本5.35%。

  2018年10月9日,全新好披露《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公司股票遭遇平仓导致被动减持暨风险提示的公告》显示,朴和恒丰一致行动人朱勇胜的两融账户持有的全新好股份因跌破平仓线被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10月9日通过二级市场强制平仓卖出87.18万股,合计减持股份的比例占全新好总股本的0.25%。

  2018年10月11日,全新好披露《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公司股票遭遇平仓导致被动减持暨风险提示的公告》显示,朴和恒丰一致行动人王昕、朱勇胜于2018年10月10日、11日期间通过证券公司两融账户持有的全新好股份因强制平仓被动减持204万股,合计减持股份的比例占全新好总股本的0.59%。

  上述两次被动减持后,朴和恒丰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全新好股份1561万余股,占全新好股份总数的4.51%。

  朴和恒丰及其一致行动人的上述行为明显违反了其与全新好签订的《增持协议》相关约定,并导致其作为全新好持股5%的股东违反了其所作出的承诺。

  根据《增持协议》约定,“在协议约定的解锁期完成前,应处于锁定状态”,且“协议签署后,除不可抗力以外,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及时、不适当履行本协议项下其应履行的任何义务均构成违约,应就其违约行为使其他方遭受的全部直接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对此,深交所要求全新好作出详细说明。

  首先,深交所要求全新好结合朴和恒丰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所持有全新好股票处于锁定期时,将其用于融资融券业务的合规性,是否已充分、及时、完整地履行了《增持协议》项下其应履行的义务。

  同时,深交所要求全新好结合公司就《增持协议》中朴和恒丰及其一致行动人相关义务履行情况的核查,详细说明全新好对此已采取或拟采取的措施,全新好董事会是否充分维护了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是否应要求其对全新好相关股东承担赔偿责任。

  此外,深交所还要求全新好结合明亚保险截至目前的营业情况,具体说明在朴和恒丰及其一致行动人未能按照约定足额持有全新好股份的情况下,将如何继续对全新好相关投资项目的业绩形成保障,并结合全新好对明亚保险的投资风险评估及全新好自身财务状况,说明全新好是否能够承担作为佳杉资产劣后级有限合伙人可能面临的最大风险敞口。

关键词阅读:全新好 深交所 融资融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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