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关注"抖音概念股":引力传媒董秘被通报

摘要
2018年5月10日上午10时13分,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在上证e互动平台回答投资者提问时称,公司已与今日头条、抖音、微信朋友圈等热点短视频媒体达成重点合作关系。多家媒体对此予以转载,并将公司列为“抖音概念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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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日,上交所就引力传媒在投资者互动平台披露公司与今日头条、抖音、微信朋友圈等热点短视频媒体达成合作对董秘张蓓作出通报批评。

  2018年5月10日上午10时13分,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在上证e互动平台回答投资者提问时称,公司已与今日头条、抖音、微信朋友圈等热点短视频媒体达成重点合作关系。多家媒体对此予以转载,并将公司列为“抖音概念股”。

  引力传媒股票于5月10-11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涨停并触及异常波动。

  5月11日,媒体报道抖音官方回应称:“我们注意到一些上市公司表示与抖音达成‘深度合作’。我们查证,随着业务发展,抖音和行业很多公司有业务往来,但近期并没有与上述公司达成‘深度合作’。涉及抖音的外部合作,请以我们官方声明为准。”

  经监管督促,引力传媒于5月12日披露异常波动公告称,经进一步核实,公司确已与今日头条、抖音等短视频媒体达成了代理商商务合作,上述合作属于公司日常经营的业务范围,合作内容未涉及具体金额;截至目前,公司尚未与上述媒体达成进一步的深度合作,相关合作也未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较大影响。

  引力传媒股价于5月14日上涨5.65%、5月15日涨停。

  引力传媒在2017年年度报告中曾披露,公司取得了多家优质移动媒体的独家代理权或核心代理权,与今日头条、抖音等超过200家的优质移动媒体建立了长期渠道合作关系。

  上交所指出,上市公司重大经营决策、重要合作事项等,对公司影响重大。特别是在今日头条、抖音等移动媒体正处于当前市场高度关注的热点时期,上市公司与今日头条、抖音、微信朋友圈等达成重要合作关系属于重大经营决策、重要合作事项,可能对公司股票价格和投资者投资决策产生重大影响,应当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进行真实、准确、客观地披露。

  但是,引力传媒却通过非法定信息披露渠道发布上述重大敏感信息,致使股价发生大幅波动。与此同时,公司发布信息时所称与抖音达成所谓“重点合作关系”,与抖音回应的“尚未与公司达成深度合作关系”的事实明显不符,相关信息不准确,可能对投资者产生严重误导。

  上交所称,引力传媒上述行为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第2.1条、第2.4条、第2.5条、第2.6条、第2.14条等规定;时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张蓓作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的具体负责人,未勤勉尽责,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第2.2条、第3.1.4条、第3.2.2条等规定及其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做出的承诺。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17.2 条、第 17.4 条和《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上交所决定对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董事会秘书张蓓予以通报批评。

关键词阅读:引力传媒 抖音 上交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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