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申动力实控人侄女内幕交易被罚30万 净亏35万

摘要
袁媛(系宗申动力实控人左某申侄女)系内幕信息知情人何某(左某申曾安排其居间联系收购事宜)之妻,2017年8月11日至8月22日,袁媛操作“袁媛”“杨某玉”账户累计买入“宗申动力”141.61万股,成交金额1063.55万元,扣除佣金、印花税后,账面和实际亏损合计34.9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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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日,四川证监局公布了关于袁媛、唐安林内幕交易宗申动力的2份行政处罚决定书。

  2017年,宗申动力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收购大江动力100%股权,交易标的资产估值10.98亿元,占最近一期(2016年)上市公司经审计总资产63.01亿元的17.42%,具有重大性,根据相关规定,在依法公开前,属于内幕信息。

  内幕信息形成不晚于2017年8月3日,公开于2017年8月23日。

  袁媛(系宗申动力实控人左某申侄女)系内幕信息知情人何某(左某申曾安排其居间联系收购事宜)之妻,两人关系密切,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两人通话联系频繁。2017年8月3日至8月22日期间,两人手机通话联系频繁,总计通话46次。

  

  2017年8月11日至8月22日,袁媛操作“袁媛”“杨某玉”账户累计买入“宗申动力”141.61万股,成交金额1063.55万元,扣除佣金、印花税后,账面和实际亏损合计34.98万元

  证监局指出,“袁媛”“杨某玉”证券账户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交易“宗申动力”存在明显放量、停牌前突然集中买入、买入时间与内幕信息形成时间、关键节点基本一致等异常特征,与内幕信息形成及公开过程高度吻合,交易行为明显异常。

  唐安林与何某有工作接触,平时有见面。2017年8月16日,唐安林与何某有手机通话联系。

  唐安林控制使用“唐安林”账户,于2017年8月18日14:09分委托买入“宗申动力”17.98万股,买入金额135.57万元。2018年3月21日,“唐安林”账户卖出全部“宗申动力”,扣除佣金、印花税后,实际亏损30.20万元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四川证监局决定分别对袁媛、唐安林处以40万元、10万元罚款。

关键词阅读:宗申动力 内幕交易 四川证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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