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山药机遭行政处罚 暂停上市风险仍未解除

  《中国基层网财经》

  11月9日,千山药机发布《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告知书显示,公司因未按期披露定期报告。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部分直接负责人员予警告并处3万元至15万元不等罚款。

  此外《中国基层网财经》注意到,在同一天发布的《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中千山药机指出,公司2017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瑞华审字【2018】0170052号) 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3.1.1条第(五)项“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均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可以决定暂停其股票上市”的规定,若公司2018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继续被出具“否定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能暂停千山药机股票上市。

  此外,根据千山药机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显示,公司截止2018年9月30日净资产为26,822.70万元,应收乐福地原股东2017年度业绩补偿款38,751.60万元,应收关联方刘华山占用公司资金92,484.90万元。公司原业绩预告中对应收湖南乐福地医药包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福地)原股东2017年度业绩补偿款全额计提坏账准备38,751.60万元。

  鉴于上述情况千山药机2018第三季度报告按5%对业绩补偿款计提坏帐准备1,937.58万元,公司截止2018年9月30日净资产为26,822.70万元。若公司2018年末无法按乐福地原股东的还款承诺收回业绩补偿款或取得还款保障,以及未能按刘华山的还款计划收回其占用的公司资金或取得还款保障,都有可能导致千山药机2018年末公司净资产为负,公司存在经审计后2018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负的风险。

  《中国基层网财经》注意到,业绩预告发布后原乐福地25名应付业绩补偿款股东中的16名股东出具了承诺函,对具体的偿还业绩补偿款的方式、还款来源及偿还时间进行了承诺,千山药机对未作出承诺的其它原乐福地股东新疆海捷康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9名股东提起诉讼,2018年10月26日公司已收到法院的受理通知书。

  截至目前,证监会对千山药机的立案调查尚未结束,公司仍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最终调查结论,对该事件的后续进展我们将继续予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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