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兴隆再因贷款问题被起诉 借款金额累计1.21亿元

  挖贝网 11月8日消息,和兴隆(837628)再次因银行贷款问题,被两家银行起诉,要求偿还贷款及利息合计约5072.11万元。和兴隆在2017年下半年累计向银行借款10次,借款金额累计达1.21亿元。

  2017年11月30日,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以下简称:“广东省分行”)与和兴隆签订了《贷款合同》,约定广东省分行向和兴隆提供贷款500万元,借款期限为2017年11月30日至2018年11月29日。

  2017年12月8日,广东省分行与深圳市和兴隆农产品有限公司及和兴隆股东黄溪河等5名被告签订了《保证合同》,合同约定5名被告对和兴隆2017年11月29日至2018年11月28日期间与广东省分行签订的借款合同等,提供不超过2000万元本金及利息等连带责任保证。

  上述合同签订后,2017年12月12日,广东省分行依约向和兴隆发放了500万元贷款。后因和兴隆出现违约情形,广东省分行向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广东省分行请求法院依法判决,和兴隆立即偿还贷款本金500万元及利息18729.17元,其余5名被告对和兴隆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同时本案诉讼费由全部被告承担。

  诉讼的请求及依据(挖贝网wabei.cn配图)

  除上述诉讼案件外,和兴隆在2017年8月至11月,共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风支行(以下简称:“东风支行”)借款4次,金额合计4500万元。后东风支行以在履行借款合同的过程中未能按时向其还款,故向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偿还借款及利息。

  在11月6日,和兴隆曾发布涉诉公告,其中有5起诉讼也是因为向银行贷款,借款金额合计7100万元,后因经营问题,银行提起诉讼要求还款。同时公告显示,和兴隆现在银行账户被冻结。

  和兴隆《2017年年度报告》显示,其2017年营业收入为8.34亿元,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762.44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837.91万元。同时,货币资金为4.57亿元。

  和兴隆《2017年年度报告》(挖贝网wabei.cn配图)

责任编辑:Robot RF13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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