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山水监事离职后违规转让股份 上交所监管关注

摘要
傅星嘉作为公司监事,在离职后半年内转让其所持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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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日,ST山水时任监事傅星嘉因违规减持遭上交所监管关注。

  傅星嘉自2017 年9月4日起担任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职工监事,并于2018年5月14日离职,不再担任公司职工监事职务。

  2018 年5月18日,傅星嘉转让所持公司股票1万股;2018年5月21日,其转让所持公司股票1.34万股。

  离职后半年内,傅星嘉两次合计转让其所持公司股票2.34万股。

  上交所指出,傅星嘉作为公司监事,在离职后半年内转让其所持公司股份,违反了《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条、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第四条、《股票上市规则》第1.4 条、第3.1.6 条的规定,也违反了其在《监事声明及承诺书》中做出的承诺。

  鉴于上述事实和情节,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7.1 条和《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有关规定,上交所决定对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时任监事傅星嘉予以监管关注。

  小编注,根据上述相关规定,上市公司董监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

关键词阅读:ST山水 上交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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