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圆股份子公司获得政府补助359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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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融界网站讯 金圆股份10月25日晚间公告称,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财税【2015】7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管理措施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60号)、上饶县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有色金属企业奖励政策意见》等相关规定,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江西新金叶实业有限公司、格尔木宏扬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青海互助金圆水泥有限公司、青海青海湖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海湖水泥”)、青海宏扬水泥有限责任公司、青海民和金圆水泥有限公司于近期收到政府补助款项共计35,954,420.37元。

关键词阅读:金圆股份

责任编辑:郭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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