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东控股主要资产质押担保延披1年 证监局警示

摘要
2017年2月10日,仁东控股分别与中信银行深圳分行、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委托贷款合同》和《权利质押合同》,贷款7.5亿元并将主要资产广东合利金融科技服务有限公司90%的股权、广东合利子公司广州合利宝支付科技有限公司95%的股权质押给中信银行深圳分行作为上述贷款的担保。但直至2018年4月28日,仁东控股才在2017年年度报告中对上述主要资产被质押情况进行披露。因此,仁东控股存在未按规定及时对重大事项进行临时公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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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仁东控股及公司副总裁杨凯因公司多项信批违规收到浙江证监局警示决定。

  首先,仁东控股通过资金循环的方式对子公司天津民盛金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增资11.95亿元、对子公司共青城民盛金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增资18亿元。因此,仁东控股存在未准确披露对子公司实际增资情况及增资款用途的情形。

  2017年2月10日,仁东控股分别与中信银行深圳分行、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委托贷款合同》和《权利质押合同》,贷款7.5亿元并将主要资产广东合利金融科技服务有限公司90%的股权、广东合利子公司广州合利宝支付科技有限公司95%的股权质押给中信银行深圳分行作为上述贷款的担保。

  但直至2018年4月28日,仁东控股才在2017年年度报告中对上述主要资产被质押情况进行披露。因此,仁东控股存在未按规定及时对重大事项进行临时公告的情形。

  2017年8月3日,仁东控股发布了《关于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实施进展公告》,公告显示仁东控股于2017 年 8 月 1 日、8 月 2 日收到交易对手方浙江泰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支付的交易尾款18396.37万元。

  但根据双方签署的协议约定,上述款项最晚付款日为2017年4月15日。仁东控股于2017年8月3日才对浙江泰晟延期支付款项事宜进行详细披露。因此,仁东控股存在未按规定及时披露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情形。

关键词阅读:仁东控股 信批违规 浙江证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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