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路桥子公司2.4亿投标齐鲁交通 2%收益遭问

摘要
山东路桥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本合伙企业,其他出资方均为招标方齐鲁交通集团控制的企业,山东路桥不享有合伙企业投资决策权,合伙企业投资方向为齐鲁交通集团或其控制的企业。

  金融界《天眼》(关注公号:dtjrjc),追踪监管动态,洞察股市黑洞,护航投资之路。

  日前,深交所就山东路桥子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设立基金事项对山东路桥发出关注函。

  10月12日,山东路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设立基金的公告》显示,作为施工投标的组成部分,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与招标方齐鲁新台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齐鲁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签订《合伙协议》,共同出资设立济南泰庄公路工程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其中,路桥集团为有限合伙人,出资金额2.39亿元,全体合伙人认缴出资总额为4.45亿元。

  公告显示,山东路桥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本合伙企业,其他出资方均为招标方齐鲁交通集团控制的企业,山东路桥不享有合伙企业投资决策权,合伙企业投资方向为齐鲁交通集团或其控制的企业。

  对此,深交所要求山东路桥补充说明本次投资的必要性、合理性,并结合出资结构说明如何确保执行事务合伙人做出有利于本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尤其是上市公司利益的决策,本次投资是否有损上市公司利益。

  根据合伙协议约定的收益分配条款,山东路桥作为有限合伙人享有优先分配权利,最大年化(单利)投资收益率为2%,剩余收益均由其他由齐鲁交通控制的有限合伙人或普通合伙人所有。

  深交所要求山东路桥对比山东路桥最近两年净资产收益率,其他项目投资收益率以及同期银行存贷款利率明确说明该收益分配原则的合理性、公允性,是否有损上市公司利益。

  此外,临莱合伙为本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金额2.04亿元,路桥集团认缴临莱合伙出资额为5.39亿元。

  深交所要求山东路桥补充披露临莱合伙各合伙人的出资份额及控制权关系,并结合路桥直接出资本合伙企业的金额,说明山东路桥对于本合伙企业的最大投资风险敞口。

  对于本合伙企业的投资范围是否限于山东路桥所承建的项目,山东路桥如何控制合伙企业投资风险,以及如发生投资损失山东路桥及本合伙企业的应对措施等,深交所也进行了详细问询,同时要求山东路桥补充披露其本次出资资金来源、资金成本,并对比预期收益率充分说明本次投资的合理性、必要性、公允性。

关键词阅读:山东路桥 齐鲁交通集团

精彩推荐
加载更多
全部评论
金融界App
金融界微博
金融界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