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人寿互联网保险产品信息未披露收监管函

  中国经济网北京10月18日讯 银保监会网站今日公布对百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年人寿”)的下发的监管函。监管函〔2018〕73号显示,2018年7月,根据保险消费者在投诉中反映的问题,银保监会对百年人寿开展了现场检查,发现百年人寿于2017年11月1日开始销售“百年尊易保费用补偿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尊易保”)产品,但截至2018年3月20日,百年人寿仍未将“尊易保”产品信息放在官方网站“互联网保险信息披露专栏”中,违反了《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第九条“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应在其官方网站建立互联网保险信息披露专栏,需披露的信息包括下列内容:……(二)互联网保险产品信息,包括保险产品名称、条款费率(或链接)及批复文号、备案编号、报备文件编号或条款编码”的规定。按照有关规定,提出以下监管要求:

  一、责令对未将互联网保险产品信息放在公司官方网站“互联网保险信息披露专栏”的行为进行全面排查整改,在整改完成前不得继续销售相关保险产品。

  二、应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增强依法合规经营意识,健全互联网保险信息披露、销售、理赔等管理制度,切实维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Robot RF13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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