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发股份3名实控人未履行合同义务收购股份 被李某等12人起诉

  挖贝网 10月18日消息,通发股份(833961)3名实控人因未履行合同义务收购完股份,被李某等12人起诉。通发股份表示,此诉讼是公司实控人的个人行为,与公司无关。

  据了解,李某作为全体原告的委托代理人与通发股份3名实控人刘普大、邱荣华、宋冲签署了《通辽市通发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框架协议》以及《补充协议》,约定由通发股份3名实控人收购其持有的文化传媒的全部股份,3名实控人已经收购了70.25%的股份。现要求3名实控人继续履行合同义务,收购持有的29.75%的股权,因此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原告诉讼请求及依据(挖贝网wabei.cn配图)

  通发股份表示,此诉讼是公司实控人的个人行为,与公司无关。截止2018年10月17日,没有对公司生产经营及财务方面产生影响。

责任编辑:Robot RF13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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