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黄金股东减持计划未预披 上交所公开谴责

摘要
王国菊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赤峰黄金9.85%股份,2018年6月11-13日,王国菊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减持其所持的公司股份1042万余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345%,但其未按规定提前15个交易日预先披露减持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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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17日,赤峰黄金股东王国菊因信批违规受到上交所公开谴责。

  文件显示,王国菊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41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85%。

  其中,王国菊持有赤峰黄金股份2519万余股,占总股本的1.77%,系其于2015年认购的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2018年6月11-13日,王国菊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减持其所持的公司股份1042万余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345%。

  上交所称,王国菊及其一致行动人作为赤峰黄金持股5%以上股东,其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其前期认购的非公开发行股份,未按规定提前15个交易日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直至2018年6月15日才就前述股份买卖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且违规减持数量巨大,情节严重。

  上交所指出,王国菊的上述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第八条、《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第3.1.7 条等有关规定及《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三条等规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7.2条和《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上交所决定对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王国菊予以公开谴责,并将将通报中国证监会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并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关键词阅读:赤峰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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