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慧球股东违规增持12亿 上交所公开谴责

摘要
思考投资及张寿清于2014年9月至2015年2月期间,累计违规买入公司股票约1.20亿股,占总股本比例为30.32%,买入金额近12亿元,累计卖出公司股票1.33亿股,占总股本比例为33.62%,卖出金额13亿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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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日,ST慧球股东浙江思考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及其负责人、一致行动人收到上交所公开谴责。

  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浙江思考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张寿清、岳志斌)》(〔2018〕5号)查明的事实, ST慧球股东思考投资与自然人张寿清构成一致行动人,岳志斌系思考投资负责人兼股东。

  2014年9月至2015年2月期间,思考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张寿清通过大宗交易及二级市场交易方式买卖公司股票。

  其中,2014年9月4-10日期间合计持股比例超过5%,并于2014年9月9日达到公司总股本的6.1%。

  但思考投资及张寿清在持有ST慧球股份比例达到5%时,未按规定停止股票买卖,也未按规定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思考投资及张寿清于2014年9月至2015年2月期间,累计违规买入公司股票约1.20亿股,占总股本比例为30.32%,买入金额近12亿元,累计卖出公司股票1.33亿股,占总股本比例为33.62%,卖出金额13亿余元。

  上交所指出,思考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张寿清作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在持股达到5%时,未披露一致行动关系和权益变动报告书并停止买卖,且违规买卖股票数量、金额巨大,严重违反了《证券法》第八十六条和第三十八条、《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股票上市规则》第11.9.1条的规定。

  岳志斌作为思考投资的负责人兼股东,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等规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7.2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上交所决定对浙江思考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及其负责人岳志斌、一致行动人张寿清予以公开谴责。

关键词阅读:ST慧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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