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高度关注新光圆成控股股东新光集团债券违约

  新光圆成9月27日收到深交所关注函。控股股东新光集团债券未按期兑付。对此,深交所要求公司说明控股股东新光集团针对债务违约风险的解决措施,自查是否对上市公司产生不利影响;新光集团持有公司股权的质押情况,是否存在平仓风险,清偿债务过程中是否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

  新光圆成26日午间公告,收到控股股东新光集团通知,获悉新光集团债券未按期兑付。根据公告,此次新光集团违约债券共有两只,包括“15新光01”和“17新光控股CP001”,涉及金额本息总计约30亿元(本金30亿元)。

  早在2017年下半年, “11新光债"就被机构怀疑其主体流动性危机,随后价格一路下跌,今年1月15日,11新光债因为交易出现异常波动被上交所临时停牌,当日下跌40.82%,临时停牌前报58元。

  从7月20日开始,新光控股发行的多只债券频繁出现盘中大跌,包括11新光债、15新光01、15新光02等,不过当时新光控股回应称“公司生产经营和资金流动性情况良好”。

  据中国基金报报道,新光集团目前仍在存续的债券还有11只,其发行规模合计160亿元(扣除上述30亿违约,还有130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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