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宇新材战略投资者引进失败 控股股东股权质押风险犹存

  《中国基层网财经》

  9月26日晚间,红宇新材发布公告称,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朱红玉及其一致行动人朱红专的通知,拟终止与华融国信控股(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融国信”)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及《表决权委托协议》。

  据《中国基层网财经》了解,2018年6月12日红宇新材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朱红玉及一致行动人朱红专拟引进战略合作伙伴,与华融国信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及《表决权委托协议》,朱红玉和朱红专拟将合计所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24,211,32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86%)转让给华融国信,转让价格为每股4.8元,转让总价为人民币116,214,374.40元。

  同时,拟将合计所持公司64,088,67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52%)所涉及的表决权、提案权等相应股东权利委托给华融国信行使。该交易完成后,华融国信将成为红宇新材的控股股东,朱红玉、朱红专、朱明楚将与其为一致行动人,红宇新材的实际控制人由朱红玉变更为舆情战略研究中心(舆情战略研究中心持有中战华信100%股权,中战华信是华融国信的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公告日,华融国信已按照《股权转让协议》完成116,214,374.40元股权转让款的缴付。但由于证券市场发生重大变化,交易条件无法达成,交易双方拟终止《股份转让协议》及《表决权委托协议》。

  《中国基层网财经》注意到,截至本公告日,朱红玉累计质押其所持有的红宇新材股份68,022,900股,占其所持股份的75%,占公司总股本的15.41%;朱红专未有股票质押。目前,朱红玉所质押股份尚未触及预警线及平仓线,但不排除未来触及预警线及平仓线的可能。

  目前交易双方正就相关条款进行协商,红宇新材将在终止协议正式签署完成后再做公告。对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我们将予以持续关注。

责任编辑:Robot RF13015
精彩推荐
加载更多
全部评论
金融界App
金融界微博
金融界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