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债务转移未取得债权人同意 宁波富邦出售资产被问询

  因连续亏损,宁波富邦(600768.SH)拟将部分资产出售,但因为标的资产存在尚有部分债务的转移未取得债权人同意,公司此次交易被交易所问询。

  9月份,宁波富邦公告称,因铝板带材业务持续亏损,为改善资产质量,降低运营成本,提升盈利能力,宁波富邦拟将铝板带材业务相关的资产及负债以 12,850.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富邦控股。

  本次交易前宁波富邦就标的资产进行了内部重组,故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归集为以下两部分进行交割:富邦铝材 100%股权,系宁波富邦以截至2018年 5月 31日与铝板带材业务相关的资产及负债(即标的资产剔除银行负债)按账面净值25,631.64万元出资设立,铝板带材业务及与之对应的资产、负债及人员等生产经营要素均由其承接;银行负债,系宁波富邦截至2018年 5 月 31日的银行负债,包括本金和利息合计26,720.35万元。

  富邦控股以现金方式支付 12,850.00万元交易对价,受让富邦铝材100%股权并承接银行负债。

  通过本次交易,宁波富邦将长期亏损的铝板带材业务对外转让。本次交易完成后,宁波富邦的主营业务保留铝型材的生产与销售、铝铸棒的批发零售等业务。

  《中国基层网财经》注意到,截至 2018年 5 月 31日,本次交易拟出售资产中出资至富邦铝材的负债合计551.23万元,针对该部分债务的转移,宁波富邦已通知相关债权人,并已取得部分债权人出具的债务转移同意函。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已偿还或已取得债权人同意转移的债务金额合计为453.98万元,占标的资产中出资至富邦铝材的负债总额的82.36%。根据《重大资产出售协议》,对于该部分债务,如出现债权人仍要求宁波富邦履行相关债务的,则宁波富邦应及时通知富邦铝材及富邦控股,富邦控股应敦促并确保富邦铝材在收到宁波富邦通知之日起5 个工作日内将相应款项足额一次性支付给宁波富邦。

  上述交易收到交易所问询。本次交易中,公司尚有部分债务的转移未取得债权人同意,存在被相关债权人要求履行偿还义务的风险。其中,包含拟出资至富邦铝材的流动负债约 97.25万元。上交所要求公司补充披露:如截至富邦铝材股权交割时仍未能取得上述流动负债债权人的同意,上述债务应如何处理,是否影响该股权资产的交割;如截至2018年底公司仍未取得债权人关于债务转移的同意,导致相关债务无法交割,公司是否拟在财务报表中终止确认相关债务明准则依据;如截至拟如何认定2018年度内已出售资产已实际收取的价款,如何结合收款比例判断是否可确认相关损益并说明准则依据。

  宁波富邦拟出售的标的资产,在2016年-2018年前5月份,营业收入分别为38,176.55万元、40,935.84万元、16,940.05万元,净利润分别为-1,960.47万元、-3,106.93万元、-690.28万元。

  宁波富邦主营业务为铝板带材、铝型材的生产与销售、铝铸棒的批发零售等。2015年-2018年前5月份,公司扣非后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连续亏损,亏损金额分别为5,122.71万元、2,649.10万元、3,917.28万元、931.65万元。

责任编辑:Robot RF13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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