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营业部被责改后 东方财富代客交易员工遭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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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中国证监会青岛证监局对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同兴路证券营业部证券经纪人李正光采取了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文件显示,李正光在上述任职期间,存在私下接受投资者委托买卖证券的行为,违反了《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09〕2号)第十三条的规定。

  根据《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五条,青岛证监局对李正光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要求其认真吸取教训、合规从业,杜绝此类违规行为的再次发生。

  早在今年7月份, 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同兴路证券营业部就因李正光上述违规行为收到证监局责改决定,要求其加强内部控制。

关键词阅读:东方财富 代客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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