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股套现闹剧:减持3.8亿实控人称"不知情管不了"

摘要
A股从来不缺“闹剧”!丹邦科技的二股东丹侬科技从2014年底开始陷入内乱,持股50%的大股东被从丹侬科技管理层踢出局,面对其他股东在二级市场大肆减持甚至违规减持,他竟然声称“不知情”、“无法阻止”,宫斗闹剧背后股民再次躺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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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股从来不缺“闹剧”!丹邦科技的二股东丹侬科技从2014年底开始陷入内乱,持股50%的大股东被从丹侬科技管理层踢出局,面对其他股东在二级市场大肆减持甚至违规减持,他竟然声称“不知情”、“无法阻止”,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7月份深交所曾发函质询此事,但目前并未作出后续处理,近日丹侬科技宣布欲再减持超千万股丹邦科技股票……

  这场“罗生门”的真相有待水落石出,但据小编了解在争议中已经有上千万股被减持,其中三百余万股未经披露即通过二级市场抛出,股民再次“躺枪”!

  持股50%被“踢出局” 谁是实控人?

  “罗生门”的主角是丹侬科技的三位股东,刘文魁、邹盛和、王李懿。

  丹侬科技2008年注册成立,注册资本为100万元,目前是丹邦科技的第二大股东,IPO时的发起人股东之一,目前持有上市公司6.18%的股份。丹侬科技理论上的大股东是丹邦科技实控人刘萍的侄子刘文魁。

  刘文魁的父亲刘道敖在刘萍创业初期曾给予过资金支持,刘文魁自2005年起一直跟随刘萍在丹邦有限(丹邦科技前身)工作。而王李懿与邹盛和则是刘萍早年相识的同事和朋友,早期亦曾先后多次出借资金给刘萍,用于购买材料进行研究。

  刘萍创业时曾承诺给予王李懿与邹盛和不超过5%的股权,2008年丹邦有限开始筹划上市,刘萍决定兑现上述承诺,由丹邦投资将其持有丹邦有限18%的股权以18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刘文魁、王李懿、邹盛和投资设立的丹侬科技,其中刘文魁持有50%股权,王李懿、邹盛和则分别持有25%股权。虽然刘文魁是丹侬科技理论上的大股东,但正好半数的持股却为此后的一系列纠纷埋下了伏笔。

  丹侬科技的控制权走向失控发生在2014年底,最初丹侬科技的董事长、总经理、法人都由刘文魁担任,工商登记信息显示2014年12月29日发生了变更(法人由刘文魁变成了王李懿,注册资本由100万元变更为120万元)。但市监局的调查结果显示,变更登记时提交的材料中加盖的印章和签名均为伪造,市监局将注册资本及占股比例复原,但法定代表人却无法恢复为刘文魁。

  2015年3月9日,丹侬科技再度变更信息,董事长、总经理、法人均变为邹盛和,刘文魁从董事会名单中消失。根据刘文魁的说法,“已无法控制丹侬科技”、“仅保留了丹侬科技成立时的公章,其余资料如营业执照、银行账户卡、证券账户卡等重要的经营资料均被其他股东在未经其本人许可的情况下取走”、“未收到过相关的股东会通知,未参与丹侬科技任何经营决策”。

  为何刘文魁作为大股东却无法控制丹侬科技甚至被“踢出局”呢?小编就此事向中咨律师事务所刘志忠律师询问,他表示刘文魁在公告中提及公司章程“一般情况下,经全体股东人数半数(含半数)以上,并且代表二分之一表决权的股东同意,股东会决议有效”,王李懿与邹盛和的表决权已够二分之一,而人数达到了三分之二,因此足以做出决议。如果刘文魁认为股东会的程序有问题,比如故意没有通知他,应该在60日内起诉。

  至于营业执照、银行账户卡、证券账户卡等重要经营资料应由谁保管,目前中国没有法律直接规定,但董事会可以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公章和证照的保管属于“公司基本管理制度”中的一种,因此董事会有权决定保管主体及管理制度。

  刘志忠律师坦言,从丹侬科技的公司章程上来看对于刘文魁不利,而且章程设置本身不够合理,在双方投票权均为50%的情况下容易出现僵持和争议。

  趁乱套现3.8亿 百万股违规减持!

  将理论上的实控人踢出局后,王李懿与邹盛和开始在二级市场疯狂抛售公司持有的丹邦科技股票。二人先将丹侬科技名下原本持有的2160万股丹邦科技股票从招商证券转托管到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金田路证券营业部,随后从2015年3月17日起开始进行大肆减持至今。

  经过小编统计,2015年3月17日至今丹侬科技减持丹邦科技股票数量为2491万股(大宗交易)、353.48万股(集中竞价),累计金额逾3.8亿元。

  此外9月6日晚间,丹侬科技公告计划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丹邦科技股份不超过 19,821,321 股(占丹邦科技总股本比例 3.6176%)。

  那么这一系列的减持是否合法合规呢?需要分开解读。

  首先,刘文魁的股东权利是否受到侵害?在一系列声明中他表示,对于之前的减持和本次减持公告的决策及发布均不知情,也从来没有同意过并坚决反对丹侬科技减持丹邦科技股份,他本人也没有收到任何减持股份变现的款项。

  前述中刘志忠律师已经分析过根据公司章程王李懿与邹盛和足以作出决议,若刘文魁认为存在问题应在60日时效期内起诉。而对于变现款项问题,没有另行约定的情况下,减持股票的收益应有刘文魁50%,不过刘文魁曾提及9月6日《公告》中拟减持的股份主要是他间接持有的丹邦科技股份,对此刘志忠律师认为刘文魁、邹盛和、王李懿三人有可能对于间接持有的丹邦科技的股份进行过划分,但即便如此在减持时也需要通过股东会或董事会进行投票表决。

  刘文魁曾表示拟对丹侬科技、王李懿、邹盛和提起法律诉讼,追究其法律责任,但截至目前还未查到相关信息。

  其次,一系列的减持是否存在违反证监会及深交所相关规定的情况?2017年减持新规出台前,大宗交易减持无需进行预披露,所以2015、2016年间通过大宗交易减持的2491万股并不违规,但2018年通过集中竞价减持的353.48万股则出现了问题。

  刘文魁具有丹侬科技大股东及丹邦科技董事的双重身份,同时丹侬科技持有丹邦科技的股份亦超过5%,根据相关规定应当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由证券交易所予以备案。

  根据公告,减持前及期间丹侬科技曾向丹邦科技发过告知函,但丹邦科技因前述丹侬科技内部纠纷做出无法判断告知函件真实性、合法性为由未披露上述函件,此外丹侬科技也未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媒体披露平台进行过公告,因此涉嫌违规减持。

  小编就此事致电刘文魁,对方表示不方便透露更多信息,可以与丹邦科技董秘进行联络。丹邦科技董秘则表示公告中已经披露足够详细的内容,对于刘文魁为何迟迟没有走法律程序解决纠纷,董秘称刘文魁的个人纠纷他可能有自己的想法。

  如果此前的减持最终被定义为违规减持,那么根据减持新规将禁止相关证券账户6个月内或者12个月内减持股份,意味着9月6日丹侬科技公告减持可能最终无法按时实施。

  “作为丹侬科技大股东,本人刘文魁已无法阻止丹侬科技的减持行为。”成为了这场持续近四年闹剧的最新注脚。

  丹邦科技毛利率无故激增 创始人在离场!

  丹邦科技是一家从事FPC、COF柔性封装基板及COF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的企业,不依赖于进口封装基材,而通过自产封装基材批量制造COF柔性封装基板的厂商,上述材料主要应用于半导体元件制造。

  作为一家市值近百亿的公司,丹邦科技上半年却只实现了1.68亿元营收,0.17亿元归母净利润,这导致公司市盈率高达288倍,从PEG的角度来看公司的业绩增长与市盈率差距较大,估值并不合理。

  在营收并不稳定的情况下,丹邦科技是如何保证利润增长的呢?小编发现,丹邦科技在经营活动未发生明显变化的情况下,2018年中报中的毛利率竟然同比前两年高出了逾十个百分点,公司对此并未解释。在招股说明书中丹邦科技的毛利率就远高于同业,公司对此的解释是产品的技术含量更高。

  丹邦科技的产品过半数是向日本出口,而2014-2017年公司对日本的营业收入分别为3.17亿元、2.70亿元、1.59亿元、1.56亿元,处于快速滑坡中。事实上近几年日本的电子元件制造行业日渐衰退已经是不争的事实,而中国的芯片行业则在近两年飞速崛起,但公司却始终将日本市场作为重点,而在中国大陆市场的营业收入在2017年年报中才首次突破千万元大关,大量的出口在如今国际贸易局势动荡的情况下也容易受到影响。

  值得注意的还有,丹邦科技2017年年报中披露前五大客户的销售占比高达66.29%,业务过于集中于某几家公司很容易带来生产经营上的不确定性。

  虽然元老云集的二股东内斗闹剧让人无语,但大股东丹邦投资及背后实控人刘萍从2015年就已开始套现更值得关注,特别是2017年9月时丹邦科技股价跌入谷底,刘萍却更急不可耐的减持了逾千万股,是否代表了他对于企业发展前景并不抱有信心呢?据统计刘萍五次减持已套现逾15亿元。

  从元老到创始人的争先离场,甚至于不惜上演宫斗闹剧,小编只想说请注意“吃相”!

关键词阅读:套现 减持 丹邦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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