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对中弘股份半年报问询 要求评估持续经营能力

摘要
深交所对中弘股份半年报问询。

  9月3日,深交所对中弘股份半年报问询。

  1.2018 年 6 月 28 日,公司披露《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权转让框架性协议>的公告》称中弘卓业与新疆佳龙共同签署了《股权转让框架性协议》,约定由新疆佳龙受让中弘卓业持有的你公司 26.55% 的股权,以及新疆佳龙拟在受让股份后对公司予以重大资产重组。同时该公告就股权转让以及后续事宜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予以风险提示,包括“1、本次签署的仅是股权转让框架性协议,股权转让正式协议能否签署存在不确定性。2、中弘集团持有的本公司全部股份因股权质押及司法冻结合计涉及债务 31.92 亿元,能否按照协议的约定顺利解除过户障碍并办理过户手续存在不确定。3、股权受让方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境内持有人,能否顺利完成股权过户尚存在不确定性。”请公司结合重大资产重组的前提条件以及存在的重大不确定性,明确说明公司按照持续经营假设进行半年报编制的合理性。 2.2018 年 8 月 14 日,公司收到安徽证监局《调查通知书》(皖证调查字 2018043 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规,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2018 年 8 月 15 日,公司披露《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转让存在被终止的风险提示性公告》称,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第六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第九条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处于立案调查期间,控股股东不得转让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故中弘卓业与新疆佳龙的股权转让事项面临实质性障碍,存在被终止的风险。请明确说明前述事项作为资产负债表日后重要事项,是否影响公司以持续经营假设进行财务报表编制的判断。

  3.2018 年 8 月 27 日,公司披露《关于控股股东与新疆佳龙终止股份转让事项的公告》称,经双方协商一致,中弘卓业与新疆佳龙终止了上述股份转让事项。请明确说明公司是否应当将上述事项作为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在半年报中予以披露,相关事项是否影响公司以持续经营假设进行财务报表编制的判断。 4.鉴于中弘卓业与新疆佳龙签订的《股权转让框架性协议》已终止,相关重大资产重组亦终止,且公司“资金紧张,在建地产项目基本上都处于停工状态,且已有大量的债务本息逾期和诉讼(仲裁)事项未能解决”。请明确说明上述情况是否构成可能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公司是否具备持续经营能力及其判断依据,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半年报按照持续经营假设编制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5.请公司管理层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进行详细评估,并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问题核查并发表专项意见。

关键词阅读:中弘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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