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孚实业控股股东因本息纠纷 所持股份遭司法冻结

  《中国基层网财经》文/杨洋

  8月27日,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孚实业”)发布公告称,2018年8月24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豫联集团”)通知,获悉豫联集团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冻结,冻结股份数量约1.62亿股,占其持股总数的14.86%,占公司总股本的8.24%。

  《中国基层网财经》注意到,此次中孚实业控股股东股份被冻结主要因,2017年12月,中孚实业与中国外贸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外贸”)开展10,000万元的融资租赁业务,期限为3年,豫联集团为此笔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2018年7月,中孚实业与中外贸因部分本息发生纠纷,后中外贸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根据(2018)京01财保88号《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对豫联集团持有的公司股(无限售流通股161,007,844股,限售流通股683,654股)及孳息(指派发的送股、转增股、现金红利)进行司法冻结,冻结期限从2018年8月23日至2021年8月22日止。

  目前中孚实业及豫联集团正积极与有关方面协商处理股份冻结事宜,争取尽快解除对公司股份的冻结,预计对公司的控制权不会造成重大影响,也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经营管理产生直接影响。对该事件的后续进展,我们将予以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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