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联多项违规遭监管 并购现出670万违规拆借

新华联资料图

  

  8月10日,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因违规向关联方提供资金拆借、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未及时履行披露义务收到深交所监管函。

  2018年3月20日,新华联披露《关于受让新华联儿童乐园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拟以自有资金1.21亿元受让控股股东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新华联儿童乐园有限公司60%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新华联将持有儿童乐园100%股权。

  新华联同日披露的儿童乐园审计报告显示,新华联控股子公司西宁新华联置业有限公司、北京新华联置地有限公司在2017年及2018年1-2月对儿童乐园及其控股子公司存在资金拆借行为。

  截至2018年2月末,新华联控股子公司向儿童乐园及其控股子公司净拆出资金余额约为669万元。经督促,新华联于2018年3月29日收回上述款项。

  此外,新华联在建投资性房地产项目银川新华联购物中心于2017年3月31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新华联对其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该项目原账面价值为662,111,015.58元,根据《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17〕第729号)确定的公允价值为803,400,200.00元。评估基准日(2017年3月31日)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差额141,289,184.42元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上述金额占新华联2016年经审计净利润比例超过10%,但其未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深交所指出,新华联上述行为违反了《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7.4.5条和《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从事房地产业务(2015年发布)》第十二条的规定,要求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吸取教训,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新华联监管函

关键词阅读:新华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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