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钢股份控股股东转让股份获广西壮族自治区国资委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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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融界网站讯 柳钢股份8月6日晚间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广西柳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柳钢集团”)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国资委(以下简称“广西国资委”)同意,拟以公开征集受让方的方式协议转让所持本公司股份203,469,5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94%)。在公开征集期2018年5月4日至5月31日内,征集并确定了一个受让方。2018年6月19日,柳钢集团与拟受让方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2018年8月6日,公司收到柳钢集团发来的告知函获悉,2018年8月2日,柳钢集团取得了广西国资委关于《广西柳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征集转让所持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份有关问题的批复》(桂国资复[2018]129号),同意柳钢集团以公开征集方式将所持有的上市公司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3,469,540股股票转让给经公开征集产生的受让方,转让价格6.23元/股。

关键词阅读:柳钢股份

责任编辑:郭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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