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海防务控股股东拟卖股权 此前增持承诺被疑忽悠式陈述

  在终止将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转让给扬中金控之际,天海防务控股股东刘楠拟将所持部分股份转让给弘茂盛荣。

  《中国基层网财经》注意到,在去年12月份,天海防务实际控制人刘楠及佳船企业曾承诺,增持公司股份1亿元。为此,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发布《关注函》,要求公司说明承诺截至目前的实际履行情况,是否存在违反承诺情形,并核实前次增持承诺是否存在忽悠式或误导性陈述。

  7月25日,天海防务(300008.SZ)发布公告称,公司于当月23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刘楠书面通知,刘楠与扬中市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中金控”)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决定终止双方于2018年6月15日签署的《股份转让意向协议》。

  2018年6月15日,刘楠与扬中金控签订《股份转让意向协议》,拟将其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佳船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船企业”)持有的天海防务共计4,801万股无限售流通股,占总股本的5%,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扬中金控;同时拟将其持有的天海防务1.2301亿股股票的表决权、提案权,占总股本的12.81%,一次性且不可撤销地委托给扬中金控行使。

  而在7月22日,天海防务接到控股股东刘楠的通知,刘楠(以下简称“转让方”、“表决权委托方”)与弘茂盛荣、弘茂股权投资(以下简称“受让方”、“表决权受托方”)于2018年7月22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及《表决权委托协议》。刘楠将所持佳船企业57.28%股份(佳船企业持有天海防务股份比例为8.95%)分别转让给弘茂盛荣及弘茂股权投资,其中弘茂股权投资受让佳船企业5%的股权,弘茂盛荣受让佳船企业52.28%的股权。

  刘楠将所持天海防务4,500万股股票(占天海防务股本总额的4.69%)及其他投资者持有的301万股股票,总计占天海防务总股份数5%的股份转让给弘茂盛荣。转让价格均为每股3.5元,转让总价为人民币1.68亿元。

  刘楠拟将合计所持天海防务股份5760万股(占天海防务股本总额的6.00%)所对应的表决权相应股东权利委托给受让方行使。

  《中国基层网财经》注意到,刘楠本次转让的4500万股股份中有3612.85万股股份存在质押情况,如标的股份所涉质押的部分未能按《股份转让协议》的约定签署三方协议,则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存在无法完成的风险。而受让方拟在本次5%的股权转让完成后的12个月内,由其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履行完成刘楠及佳船企业曾做出的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增持总额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的承诺。如上述承诺变更事项未能得到天海防务股东大会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批准,则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及委托表决权存在无法实施的风险。

  如果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及委托表决权能顺利实施,则完成后深圳市弘茂盛荣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弘茂盛荣”)及四川省弘茂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茂股权投资”)在公司拥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合计为191,525,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95%,将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将由刘楠变更为王存。

  值得注意的是,天海防务上述股权转让事项收到交易所关注。

  7月25日,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发布《关注函》,刘楠及佳船企业2017年12月5日签署增持承诺函,要求公司说明本次承诺截至目前的实际履行情况,是否存在违反承诺情形,在增持承诺尚未履行或未履行完毕即筹划股权转让是否违反了本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四章的规定,并核实前次增持承诺是否存在忽悠式或误导性陈述,是否违背“诚实守信”原则,是否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

  2017年12月5日,天海防务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楠及其一致行动人佳船企业的《刘楠及其一致行动人关于增持公司股份的承诺函》,计划增持总额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

  2017年12月26日,刘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在二级市场合计增持了163.24万股公司股份。

  天海防务《2018年半年度业绩预告》显示,2018年1月1日—2018年6月30日,公司盈利4,769万元— 7,369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5%—45%。

责任编辑:Robot RF13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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