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金钰:法院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公司等存款2.46亿

hqt_00

  东方金钰收到法院执行裁定书,申请执行人中信信托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作出裁定如下:1、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公司、云南兴龙实业有限公司、赵宁、王瑛琰的银行存款人民币二亿四千六百五十四万元。2、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公司、兴龙实业、赵宁、王瑛琰应支付的罚息与复利。3、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公司、兴龙实业、赵宁、王瑛琰应负担的申请执行费以及执行中实际支出费用。

关键词阅读:东方金钰

责任编辑:郭艳艳
精彩推荐
加载更多
全部评论
金融界App
金融界微博
金融界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