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江环保:丰城市环保局同意子公司恢复生产

  东江环保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东江7月13日收到江西省丰城市环保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及申请恢复生产的复函:因公司二燃室温度存在低于环评要求,存在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的情形,对江西东江罚款50万元;核查结果表明,江西东江已基本按照要求完成相关整改,决定原则上同意其恢复生产。

关键词阅读:东江环保

责任编辑:郭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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