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保千多名股东未履行业绩补偿义务遭行政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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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保千公告,收到江苏证监局对公司股东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因股东庄敏、日昇创沅、陈海昌、庄明、蒋俊杰超期未履行业绩补偿承诺,江苏证监局决定对上述股东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并将相关情况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并要求于7月15日前履行业绩补偿义务。

关键词阅读:*ST保千

责任编辑:郭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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