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购宽普科技以失败告终 大东海A整体重组计划再陷迷途

    《号外财经》文/杜永辉

  6月25日晚间,海南大东海旅游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东海A”)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18年6月2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经审慎研究,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筹划此前计划实施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据《号外财经》了解,大东海A于2018年1月31日收到第一大股东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罗牛山”)发来的《筹划重大事项停牌的通知》,筹划与公司有关的重大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2018 年1月31日开市起停牌。此后又于2018年2月8日开市起复牌,并于2018年2月14日开市起转入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2018年3月30日,大东海A发布公告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初步确定的标的公司为广东宽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宽普科技”)。宽普科技所处行业为军工电子领域,主营业务涵盖军用射频微波功率产品领域。

  而《号外财经》注意到一个细节,在3月30日的公告中,大东海A称宽普科技股权分散,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初步方案拟由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或其关联方按照标的公司原有股东各自在标的公司的出资比例合计现金受让标的公司33.33%的股权,公司再以发行股份的方式收购标的公司100%的股权。

   但很快在2018年4月2日,大东海A又发布更正公告,根据公告显示,大东海A于2018 年3月31日收到宽普科技第一大股东文俊先生与第二大股东吴小伟先生于2015年12月28日签署的《一致行动人协议》和宽普科技《证明》。主要内容为:文俊先生与吴小伟先生在宽普科技董事会、股东大会中采取一致行动。文俊先生持有宽普科技股份比例为21%,现担 任宽普科技董事、董事长、总工程师职务;吴小伟先生持有宽普科技股份比例为20.76%,现担任宽普科技董事、总经理职务。经判断,文俊先生和吴小伟先生共同构成宽普科技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对于终止此次重组的原因,大东海A在公告中表示,主要因经多次沟通与磋商,公司与交易对方在核心交易条款上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号外财经》注意到,大东海A因2015年度、2016 年度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公司股票自2017年4月5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证券简称变更为“*ST东海A、*ST东海B”。

   2017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858,998.66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779,389.74元,公司股票自2018年3 月15日开市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而早在2007年05月30日,在大东海A《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和《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摘要)中,公司第一大股东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罗牛山”)承诺:鉴于大东海公司连年亏损,濒临退市,为扭转大东海公司的经营困境,提高盈利能力,恢复持续经营能力,大东海公司控股股东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承诺将积极寻求重组方在适当时候对大东海公司进行资产重组。

  此后在2014年6月7日,罗牛山向大东海A发出《关于变更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对海南大东海旅游中心股份有限公司承诺的函》,承诺:自大东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变更该项承诺之日起三年内,罗牛山将积极寻求重组方对大东海进行资产重组,但罗牛山所承诺事项迟迟未得以实现。

  2017年12月22日,大东海A 举行的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未审议通过《关于第一大股东变更承诺期限的议案》,但2017年12月27日,第一大股东罗牛山关于“三年内积极寻求重组方并对你公司进行资产重组”的承诺履行期限已经届满,该事项受到海南证监局高度关注并下发关注函。由此可见,此次对宽普科技收购计划的终止,虽然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但这无疑让大东海A整体的重组计划蒙上阴影。对该公司的后续发展以及罗牛山相关承诺的履行情况,《号外财经》将予以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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