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因美收经销商持股意向书 深交所追问细节

*ST因美行情图

  

  金融界网站讯 6月12日,深交所公布了对贝因美婴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文件显示,2018年6月11日,*ST因美披露公告称公司收到部分经销商的持股意向函。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为实现企业长远发展与自身利益的充分结合,部分经销商拟与相关专业管理机构签订管理协议,以合法方式取得*ST因美股票。公司将与相关经销商商讨具体细节,并分析该持股计划的可行性。深交所要求*ST因美就相关事项进行补充说明。

  深交所首先要求*ST因美说明持股意向函的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经销商名称、拟持股数量、金额、资金来源、时间安排、持股方式、途径等信息,以及经销商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并说明*ST因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管等关联方是否参与前述持股计划(如是,补充说明参与方式、金额、资金来源等,并进一步分析上述持股计划的可行性与合规性)。

  同时,深交所还要求*ST因美说明公司以及控股股东与经销商之间是否存在“保本”承诺或其他协议安排,是否为经销商提供资金支持。

  深交所还表示,《持股提示性公告》中未披露经销商的具体名称与持股意向函的具体内容,并表示公司将与相关经销商商讨具体细节,分析该持股计划的可行性,上述经销商持股计划尚未确定,存在不确定性。上述公告缺乏实质内容,且*ST因美尚未分析该持股计划的可行性。

  对此,深交所要求其详细说明公司在现阶段披露该公告的原因、合理性与合规性,并结合具体的规则依据说明公告所述事项是否属于必须披露的重大事项,是否存在“忽悠式”披露并借此炒作股价的情形,是否符合《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第2.1条的规定。

  最后,对于*ST因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管等在《持股提示性公告》披露前一个月与披露后买卖*ST因美股票的情况,深交所也进行了问询。

*ST因美关注函

关键词阅读:*ST因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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