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发银行郑州贷款违法购买本行理财产品 接银监罚单

  中国经济网北京6月11日讯 据银保监会今日发布的河南银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豫银监罚决字〔2018〕41号)显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郑州分行”)存在贷款资金违规购买本行理财产品违法违规行为。

  河南银监局对其罚款50万元。行政处罚依据为《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银监发〔2004〕51号)第四十一条,《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银监会2010年1号令)第九条,《中国银监会关于完善银行理财业务组织管理体系有关事项的通知》(银监发〔2014〕35号)第三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

  河南银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豫银监罚决字〔2018〕41号)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豫银监罚决字〔2018〕41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单

  位

  名称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姓名

  董琢理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贷款资金违规购买本行理财产品。

  行政处罚依据

  《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银监发〔2004〕51号)第四十一条,《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银监会2010年1号令)第九条,《中国银监会关于完善银行理财业务组织管理体系有关事项的通知》(银监发〔2014〕35号)第三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

  行政处罚决定

  罚款50万元。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河南银监局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日期

  2018年5月18日

责任编辑:Robot RF13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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