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保财险深圳违法业务数据造假 给投保人合同外利益

  中国经济网北京6月11日讯 银保监会网站8日公布深圳保监局对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深保监罚〔2018〕16号显示,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利益、财务业务数据不真实。深圳保监局依法对该公司罚款50万元。

  处罚决定显示,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利益、财务业务数据不真实的行为分别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第(四)项、第八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分别根据该法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百七十条第(一)项规定予以处罚,罚款合计50万元。

  时任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南山支公司总经理梁金魁,是对上述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利益的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深圳保监局对其予以警告并处罚款7万元。

  时任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营业三部总经理尹海辉,是对上述财务业务数据不真实的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深圳保监局对其予以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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