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新科技:公司不属于“独角兽”概念

摘要
朗新科技披露股价异动公告称,近期有媒体将公司纳为“独角兽”概念股,与公司和阿里巴巴的业务合作有关。对此,公司表示在互联网+、大数据等领域处于初期探索阶段,与蚂蚁金服、阿里的合作也仅限于公用事业缴费、交通和政务大数据、分布式光伏云服务等具体业务领域。

  朗新科技披露股价异动公告称,近期有媒体将公司纳为“独角兽”概念股,与公司和阿里巴巴的业务合作有关。对此,公司表示在互联网+、大数据等领域处于初期探索阶段,与蚂蚁金服、阿里的合作也仅限于公用事业缴费、交通和政务大数据、分布式光伏云服务等具体业务领域。因此,公司本身不属于“独角兽”概念,也没有投资任何“独角兽”概念企业。二级市场上,公司股价已连续两日涨停。

关键词阅读:朗新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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