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港:参股企业实施现金分红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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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融界网站讯 珠海港6月4日晚间公告称,2018年6月4日,公司全资企业珠海经济特区电力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力集团”)收到参股25%的中海油珠海天然气发电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决议明确:同意按股东出资比例以现金方式分配股东利润人民币48,122,477.62元,其中:电力集团按出资比例25%分配其股东利润人民币12,030,619.40元。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确认相关投资收益人民币12,030,619.40元。

关键词阅读:珠海港

责任编辑:郭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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