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灿股份:不存在应披而未披露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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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融界网站讯 文灿股份5月31日晚间公告称,公司股票于2018年5月29日、5月30日、5月31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关键词阅读:文灿股份

责任编辑:郭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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