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拖欠45万认购款 ST磊曜公司及董事长被纳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月21日,ST磊曜(833898)发布公告称,公司及董事长被纳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据了解,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判决ST磊曜应执行以下义务:
一、于2017年10月20日前向戴娟返还认购款本金45万及利息;二、向戴娟支付1万元律师费。

此外,ST磊曜董事长沈歆煜对于上述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但ST磊曜公司及董事长有履行能力但均未执行以上义务。鉴于上述事项,ST磊曜公司及董事长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这将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以及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

犀牛之星(ipo3.com)自选股显示,ST磊曜是一家专业从事功率器件、模拟及数模混合集成电路的研发、设计与提供系统解决方案的企业。 
精彩推荐
加载更多
全部评论
金融界App
金融界微博
金融界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