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山药业:黄国胜超额减持2531股 将超额收益上缴公司

摘要
黄国胜先生于2018年5月17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累计卖出常山药业股票247,531股,减持数量超出减持计划披露的数量2,531股。黄国胜先生意识到错误操作后,主动将超额减持部分的收益上缴公司。

  黄国胜先生于2018年5月17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累计卖出常山药业股票247,531股,减持数量超出减持计划披露的数量2,531股。黄国胜先生意识到错误操作后,主动将超额减持部分的收益上缴公司,并对其误操作事项给公司和证券市场带来的负面影响表示道歉。

  以下为公告节选:

  I、出于支持公司现有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以及对公司发展前景的看好,公司控股股东高树华先生于2016年7月以其持有的公司股份质押融资参与公司定增,质押股份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75.00%。2017年5月,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千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新规颁布以来,高树华先生根据质权人的要求,做出还款规划,计划减持所持有的部分公司股票,用于部分偿还质押借款。

  2、 黄国胜先生于2018年5月17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累计卖出常山药业股票247,531股,减持数量超出减持计划披露的数量2,531股。造成此情况的原因是其股票交易软件提示了可卖数量,黄国胜先生认为此提示数据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数量一致, 因此错误的委托了卖出数量。黄国胜先生意识到错误操作后,主动将超额减持部分的收益上缴公司,并对其误操作事项给公司和证券市场带来的负面影响表示道歉。

  3、上述控股股东、董事、高管该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于2017年10月28日进行了预先披露,截至本公告日,该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

  4、该次减持计划及实施情况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5、上述股份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河北常山生化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18日

  

关键词阅读:常山药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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