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丰股份:因多处环境违法行为并被罚款23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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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融界网站讯 辉丰股份5月14日晚间公告称,2018年3月21日,国家环保督查组在现场检查时,发现辉丰股份擅自开启清下水排口并间断性排水,排水化学需氧量浓度超过200毫克/升,超标1.61倍。2018年4月9日至12日,执法人员和省厅督查组对公司进行调查,发现多处环境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主要为:公司未按规定设置大气污染物排放口的,责令拆除擅自设置的排气口,并罚款十万元;未按规定设置大气污染物排放口的,责令拆除擅自设置的排气口,并罚款十万元;废气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排放废气的行为,责令立即改正,并罚款十万元……上述违法行为合并罚款二百三十六万元。

  辉丰股份表示,本次的处罚金额预计不会对经营业绩造成重大影响。目前,公司根据当地环保部门的要求进行停产整治,公司当前正在积极推进整改措施。公司将进一步提高环保意识,推动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升级,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履行环境保护责任。

关键词阅读:辉丰股份

责任编辑:郭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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