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安股份:将获控股子公司分红款6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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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融界网站讯 达安股份5月11日晚间公告称,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省宏闽电力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闽电力”)于2018年5年10月召开股东会,对宏闽电力2017年度利润分配做出决议,具体内容如下: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有限合伙)审计,截至2017年12月31日,宏闽电力2017年度净利润为1,986.93万元,经股东会审议决定以现金形式向全体股东分配现金红利1,000.00万元,按照在册股东的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公司持有宏闽电力60%股份,将于本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收到宏闽电力的分红款600.00万元。宏闽电力为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本次所得分红仅增加2018年度母公司净利润,但不增加公司2018年度合并报表净利润,因此对公司2018年度整体经营业绩不产生影响。

关键词阅读:达安股份 分红款

责任编辑:郭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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