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东国际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月23日,远东国际(835656)公告称,公司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具体情况为,依据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5)临经开商初字 第 649 号”民事判决书,上述法律生效文书确定的主要义务如下:

  1、

  被告莒南县鸿润食品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小企业互助担保协会偿付借款本金 1000 万元及利息 (自借款之日起至生效判决确定的履行之日止按照月利率 2%计算)。

  2、

  被告山东万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山东远东国际生物化工股份有 限公司对以上借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责任编辑:Robot RF13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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