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大网新控股股东信批违规 质押事项告知不及时

浙大网新行情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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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融界网站讯 4月18日,上交所公布了对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浙江浙大网新集团有限公司予以监管关注的决定。

  文件显示,2017 年6 月6 日至2018 年1 月2 日期间,浙大网新控股股东网新集团合计将其所持公司9,387 万股股份进行质押,质押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8.89%。

  期间,网新集团还合计将其所持公司2,650 万股股份办理解除质押手续。其中,2017 年6 月6 日、2017 年7 月5 日、2017 年8 月21 日、2017年9 月20 和2018 年1 月2 日分别质押2,200 万股、3,687 万股、1,000 万股、1,000 万股和1,500 万股;2017 年7 月14 日和2017年9 月15 日分别解除质押1,650 万股和1,000 万股。

  上交所表示,网新集团作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未及时将前述股份质押和解除质押事项告知浙大网新,导致公司迟至2018年1月12日才披露上述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信息。

  上交所指出,网信集团不及时披露信息的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第十二条、《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第2.1条、第2.22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等有关规定。

  鉴于上述事实和情节,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7.1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上交所决定对浙大网新控股股东浙大网新集团有限公司予以监管关注。

浙大网新监管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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