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鑫股份收年报问询函 房产转让成主业绩贡献
华鑫股份行情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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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界网站讯 4月11日,上交所公布了对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2017 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要求其就相关问题进行补充披露。
一、房地产业务情况
华鑫股份11月30日披露,公司拟出售金领之都A 区部分房地产,转让价格为转让价人民币19.94 亿元。该笔交易使公司在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约18.34 亿元,净利润约6.27 亿元,也是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同比大幅增加49.49%和94.73%的主要变动原因。
对此上交所要求其补充说明该笔房地产交易目前的进展状况和回款情况、预期能收回全款的时间,同时补充披露收入确认依据,以及是否符合会计准则规定。
二、整体证券业务情况
公司披露了报告期内,除出售金领之都A 区部分房地产项目、上半年度出租车运营业务以及物业收入之外,公司其他的资产、收入和利润主要来自于华鑫证券。
根据《格式准则第2号》“相关规定,上交所要求华鑫股份进一步具体分类披露:
主要业务板块的经营情况、主要业务板块的人员情况,并结合公司管理团队以及核心人员的情况,补充披露公司加强经纪业务转型的可实现性。
三、具体业务情况
首先是信用业务板块。公司披露了报告期内两融业务稳健发展。同时,在2017 年主动收缩质押类业务规模,有效地防患了潜在的业务风险。
上交所要求其补充披露融资融券业务、股票质押回购业务两大板块披露截止至报告期的余额、市场占有率、市场排名等经营情况,上述业务由于市场波动而导致对公司经营风险的影响以及内控措施,同时对公司报告期内融出证券担保物减少86%、基金大幅度的上涨等情况进行说明。
其次资管业务板块,上交所针对金融监管政策以及公司在资产证券化业务方面行业地位、业务转型等对华鑫股份进行了问询,包括总体资产规模和市场份额,主动管理资产规模,以及按照集合理财、定向理财、专项理财分别披露的资产管理规模、管理产品数量和管理费收入,以及公司在MOM 产品、债券小集合产品、量化资管产品的规模、收入以及其他经营数据。
此外,在自营业务板块上交所针对资本市场结构性行情及市场分化现象,对其超越市场平均水平的投资收益进行了问询,要求其分类披露详细经营数据,并披露公司判断投资业绩取得显著超越市场平均水平的依据。
华鑫股份问询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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