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浩源因资金占用问题收关注函 非经营性占用日最高3.6亿

新疆浩源走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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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融界网站讯 3月27日,深交所公布了对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文件显示,新疆浩源2018年3月23日披露公司控股股东阿克苏盛威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的企业新疆友邦数贸贸易有限公司占用新疆浩源资金。新疆浩源2017年6月至11月期间分5笔向新疆友邦以预付材料款的名义付出资金共计1.7亿元,于2017年12月全部收回,并于2018年3月13日收到利息240.38万元。

  2018年1月至2月,新疆浩源及其控股子公司上海源晗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分3笔再次向新疆友邦拆借资金共计3.6亿元,截止2018年3月21日,上述资金尚未归还,新疆浩源披露拟在六个月内归还。新疆友邦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日最高余额3.6亿元,占新疆浩源2016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40.04%,深交所要求新疆浩源认真自查并补充披露相关内容。

  深交所首先要求新疆浩源补充披露上述情形是否属于《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3.3.1条、第13.3.2条规定的情形,如是,要求其董事会根据《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3.3.3条和第13.3.4条的规定发表意见并披露。

  同时,深交所还要求新疆浩源详细披露上述资金占用事项的形成过程和原因,相关方就解决资金占用的解决措施及具体时间安排,并自查除上述资金占用事项外,是否存在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形。

  最后,针对上述情形,深交所要求新疆浩源对照《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八章的规定,说明公司目前的内部控制措施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内控制度是否完善、有效,是否存在重大缺陷。

新疆浩源关注函

关键词阅读:新疆浩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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