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灏股份索赔案终审八折赔付 全额计提赔款

  顺灏股份(002565)在改名前因信披违规被证监会处罚,遭投资者起诉要求公司赔偿投资损失一案,近日由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下称“上海高院”)作出终审判决。大众证券报记者注意到,由于公司早已全额计提赔款,现在法院只判公司承担80%的责任,且浙江德美部分破产分配款已到账,造成公司净利润不降反升。

  投资者获得八折赔付

  2016年7月27日,顺灏股份前身上海绿新因存在 “未依法披露和关联自然人的关联交易行为”、“未依法披露签署意向协议事项”等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事项,受到了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根据公司3月19日发布的公告显示,行政处罚后已有302名投资者向法院提起了诉讼,法院分批对该案件进行了受理,并对部分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公司对部分一审判决依法提起上诉。

  该案从首批投资者起诉到获得最终判决,历时一年多。最早的一批投资者在2016年8月就向法院递交诉讼申请,其中有部分投资者在2017年9月撤诉。虽然公司在公告中未写明撤诉原因,但通常情况下,在法院没有判决前原告提起撤诉,一般是双方达成了赔偿和解协议。

  接着,在2017年11月,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投资者诉顺灏股份虚假陈述案做出一审判决,判决公司对投资者诉讼请求的投资损失承担80%的责任。之后,公司针对揭露日认定、重大性、损失计算方法及赔偿责任认定提出了上诉。

  2018年1月24日,上海高院进行了二次开庭,最终法院认为顺灏股份的上诉理由均不成立,驳回了公司的上诉,维持原判。原判决则认定,顺灏股份构成虚假陈述,投资者的部分损失与顺灏股份的虚假陈述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顺灏股份依法应向投资者承担赔偿责任。直到此时,顺灏股份虚假陈述案终于尘埃落定。

  诉讼时效延长勿错过索赔

  根据最高院的司法解释,目前此类案件诉讼时效为3年。“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本次上海高院驳回顺灏股份的上诉,意味着司法程序已终结,顺灏股份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已明确。”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表示。

  顺灏股份诉讼时效届满日期为2019年7月,凡是在2012年3月1月至2016年4月29日期间买入顺灏股份,且在2016年4月29日当天持有该股的亏损投资者,可拨打电话025-84686896报名,或将姓名和电话发至邮箱dzzqwqe@126.com,参与大众维权易栏目的集体索赔活动。关于本案的揭露日,法院已认定,顺灏股份于收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的次日即2016年4月29日公布了上述事宜,2016年4月29日的公告足以达到在全国范围内解释虚假陈述行为的效果,认定2016年4月29日为虚假陈述揭露日。

  律师提醒,整体而言,针对顺灏股份的诉讼案件主要集中在2017年,现已进入尾声。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应及时行动,以免错过“末班车”。据王智斌介绍,除已结束的案件外,他代理的处于诉讼进程中的案件还有38件,涉及金额逾800万元,等待立案的投资者起诉金额亦超800万元,顺灏股份后续麻烦并不小。

  德美清算款冲抵前期计提

  对于此案败诉,顺灏股份早已做好打算并计提了赔款。公司称,针对上述投资者提出的诉讼金额,公司已全额计提预计负债,其中计入2016年度营业外支出831.26万元,计入2017年营业外支出3577.54万元。法院二审判决维持原判,判定公司对投资者诉讼请求的投资损失承担80%的责任,完全在公司计提的预计负债范围以内,本次诉讼的终审结果,将减轻诉讼对公司业绩的不利影响,从而有利于公司2017年度盈利水平的提升。

  此外,上述判决结果生效后,公司将使用原控股子公司浙江德美彩印有限公司(下称“浙江德美”)破产清算及涉案人员追回款项优先赔偿投资者;同时,公司控股股东承诺,若上述款项不足以覆盖案件赔款,控股股东将承担兜底补偿责任,确保公司不会因此事项遭受任何经济损失。

  公司在2017年度业绩快报提到,2017年度利润总额1.51亿元,去年同期1.4亿元,上升了8.01%,主要是受当年中小投资者诉讼事项计提的预计负债3577.54万元的影响。

  顺灏股份与浙江德美的恩怨斗争已持续了三年,今年终于有了结果。公司于2月12日收到浙江德美破产财产的分配款初步金额3245.93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顺灏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收到浙江德美破产财产的分配款初步金额16.58万元。这笔钱直接影响2018年一季度业绩,公司一季度预计收入盈利3892.53万元-4865.6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00%-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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