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柳化副总陆胜云减持未预披 上交所通报批评

*ST柳化资料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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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融界网站讯 3月16日,上交所公布了对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陆胜云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

  文件显示,截至2017 年8 月,陆胜云持有*ST柳化非限售流通股32.4 万股。2017 年8 月31 日,陆胜云通过上交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票24000 股,占*ST 柳化股份总额的0.006%,成交金额139200 元。2017 年9 月2 日,*ST柳化公告上述交易情况。上述交易未产生收益。

  上交所称,陆胜云在减持前未预先披露减持计划,其减持行为违反了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第八条、《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三条及《股票上市规则》第1.4 条、第3.1.6 条的规定,也违反了其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作出的承诺。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7.3 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

  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等规定,上交所决定对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时任副总经理陆胜云予以通报批评。

  金融界网站董监高数据库资料显示,陆胜云,男,1970年生,研究生、工程师,曾任柳州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分厂厂长,公司净化分厂、浓硝分厂、化工分厂厂长、硝酸分厂厂长,公司董事、总裁助理、副总经理,现任柳州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广西柳州化工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公司总经理。

陆胜云纪律处分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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