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东海A对外财务资助信批违规 深交所出具监管函

*ST东海A资料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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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融界网站讯 3月13日,深交所公布了关于对海南大东海旅游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文件显示,*ST东海A 2018年3月14日披露的《海南大东海旅游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2017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中称“2017年1月6日,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借给武汉爱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900万元,借款期限为11个月,年利率为10%。该借款于2017年1月7日借出,同年12月23日收回借款本金900万元和83万元利息。”

  深交所称,上述对外借款行为属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占*ST东海A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ST东海A未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深交所指出,*ST东海A上述行为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2.1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第7.4.3、第7.4.4条的相关规定,要求*ST东海A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吸取教训,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规及《上市规则》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金融界网站注,根据上述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对外提供资助,应当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同意并作出决议,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单次财务资助金额或者连续十二月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时,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还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ST东海A监管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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