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路通董事师帅减持计划未预披 深交所发函监管

普路通资料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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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融界网站讯 3月9日,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财务总监师帅收到深交所监管函。

  文件显示,师帅2018年3月5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卖出公司股票10万股,涉及金额204万元,其未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第八条的规定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

  深交所指出,师帅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4条、第2.1条和第3.1.8条和《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三条的规定,要求其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普路通监管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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