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荣股份股东王建军减持违规 深交所发函监管

长荣股份资料图

   金融界《天眼》,追踪监管动态,洞察公司问题,护航投资之路。

    金融界网站讯38日,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王建军收到深交所监管函。

    文件显示,长荣股份持股5%以上股东王建军于201831日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120万股,减持后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为4.939%(本次减持前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为5.215%)。

    深交所称,王建军在减持至持有长荣股份5%股份时,没有及时停止继续减持并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其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八十六条、《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2.1条、第11.8.1条的规定,要求其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关键词阅读:长荣股份

精彩推荐
加载更多
全部评论
金融界App
金融界微博
金融界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