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大连监管局对獐子岛公司及高管出具警示函

摘要
证监会大连监管局对獐子岛公司及高管出具警示函.

  监会大连监管局今日对獐子岛公司及三位高管出具警示函,以下为警示函全文:

     【相关报道】

     獐子岛:不存在“很多扇贝苗在投放之前就已死”的情形

     獐子岛回复深交所关注函,关于苗种成活率,不存在“很多扇贝苗在投放之前就已经死了”的情形,

  根据《虾夷扇贝三级苗种采购管理规定》外购苗种有畸形、有石灰虫等附着物苗等杂质累计不超过 10%,超出拒收;10%以内的畸形、有石灰虫等附着物苗等杂质不计价。但这些不达标、不计价的苗在大规模收购时无法逐一剔除,故收购的底播苗种会混有杂质及不达标的苗种。鉴于公司在全过程坚守质量控制标准,监督机制完善,故不存在“很多扇贝苗在投放之前就已经死了”的情形。

  

关键词阅读:证监会 獐子岛

责任编辑:张振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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